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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地方标准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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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进工业涂装工序废气清洁排放改造,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,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,我厅组织对我省地标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33/2146—2018)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5年3月9日前反馈我厅。 联系人: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张凯; 电话:13813002762; 地址:杭州市学院路117号(310012); 邮箱:1347162528@qq.com; 传真:0571-28869121。浙江省环科院 徐志荣; 电话:15988172040; 电子邮箱:87976337@qq.com。
附件: 1.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 2.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编制说明
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8日 附件2: |